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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春秋时代鲁国有个爱护子民的法律,就是谁把流落在外当妾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醉卧卧龙岗    时间: 2012-2-17 14:19
标题: 春秋时代鲁国有个爱护子民的法律,就是谁把流落在外当妾
春秋时代鲁国有个爱护子民的法律,就是谁把流落在外,当妾为奴的鲁国人赎回来,可以向「公家」报帐或请赏。

子贡就去赎回了鲁国人,但是他表现清高,拒绝了赏金。

按说子贡的义举应该获得赞赏。可是孔子知道了,却对子贡说:「你错了啊!圣人做事应该能改变人们的风俗习惯,而不是只求自我感觉良好。而今鲁国富有的人少而贫穷的人多,你收受赏金不会对你的身价有损。而今你不收奖金,只怕以后没人愿意去为同胞赎身了!」

相对的,子路有一次救起一个溺水的人,人家送了头牛作为报答,子路接受了。孔子则高兴地讲:「以后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溺水者了。」

孔子是个非常「合理化」的人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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