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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新野县50岁大妈装30岁少妇 骗27岁男青年结婚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心在哪    时间: 2013-10-30 18:42
标题: 新野县50岁大妈装30岁少妇 骗27岁男青年结婚
南阳第一看守所提审讯问室的铁门缓缓打开,一位中年妇女慢慢地推门而进,脚上穿着一双污脏的塑料拖鞋,耷拉着脑袋,头发逢乱地罩住面黄而又消瘦脸庞,但通过发隙还是能清楚地看到她一脸羞愧、自惭的表情,她就是年近50岁的柳红(化名),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,昔日的时尚金发、浓妆艳抹、巧言善辩风姿荡然无存,坐在铁椅上,双手局促不安地搓着,隔着钢铁栅栏开始接受检察官的讯问。


  柳红是新野县人,原本在当地一家棉纺厂上班,工资收入还不错,如果加班超额完成任务,还有不错的加班费。她的丈夫李某在外地打工,每月4000元的工资,孩子已经成年并在外地上班。年近50岁的妇女有这样的自由收入,且无负担累赘,生活上应该是丰衣足食的,但柳红并不满意当下的生活,整日追求时髦奢靡的生活,隔三岔五地变换发型,身着时尚的洋装出入饭店、歌厅,消费着高额的美容、美体套餐,不安分的举止行为终于让她入不敷出。




  于是,一个大胆而又卑劣的计划在她心中盘算着。为了解决日常高昂的开销,她以结婚为手段,找到27岁离异的农村男青年李某。柳红谎称自己36岁,与丈夫离婚,孩子11岁由丈夫抚养,自己愿意与李某结婚,条件是8万元订婚钱,黄金首饰4件,为节约开支不举行结婚仪式。柳红还说,由于自己的二代身份证正在办理,结婚证暂时不办。对柳红所说的一切条件,难找对象的李某都爽快地答应了,当即四处借钱并买来黄金首饰交与柳红。柳红在拿到8万元钱和黄金首饰后的第三天便逃之夭夭,李某方知上当受骗,立即报警。


  新野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,柳红涉嫌诈骗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遂以涉嫌诈骗犯罪批准逮捕了柳红。


作者: 大西瓜    时间: 2013-10-30 19:22
还真会装阿  
作者: 真情可贵。    时间: 2013-10-31 18:12
不要脸的女人  
作者: summer。    时间: 2013-11-1 13:05
太有本事了吧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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